【徵聘】本校造形藝術研究所徵聘專任教師或專業技術級教師1名,114年9月5日截止收件。
一、造形藝術研究所徵聘專任教師或專任專業技術級教師1名,具當代藝術創作經驗及國際藝術視野者。
二、應徵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具助理教授(證書)以上者。
2、具博士學位,並有專門著作者。
3、具有碩士學位,且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四年以上,成績優良(需檢附相關證明),並有創作論述或專門著作者。
4、曾從事專業藝術創作展覽資歷九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並有相關證明文件及創作論述者。
應徵資格第1-3項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16-1 條、第 17 條、第 18 條聘任辦理。
應徵資格第4項依據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聘任辦理。
三、無教師證書者,經本所初審通過後,須能配合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送審教師資格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審查。
四、起聘日期:115學年度第1學期起(以實際到職日起聘)。
五、意者請備妥文件寄達:72000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造形藝術研究所收(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
Graduate Institute of Plastic Arts. No.66 , Daci Village , Guantian District, Tainan City, 720005 Taiwan .(R.O.C.)
六、收件截止日至2025年9月5日,以郵戳為憑。
七、需備妥文件如下列:
1、填寫「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造形藝術研究所擬聘教師資料表」(適用應徵資格第1-3項)(表格下載) pdf 、 odt
或「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造形藝術研究所擬聘專業技術人員資料表」(適用應徵資格第4項)(表格下載) pdf 、 odt
2、履歷表(含專長及研究方向)
3、代表性專門著作或作品集(含創作論述)
4、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凡持國外學歷者,請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過之畢業證書】
5、教師資格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6、具有碩士學位,且曾從事專業藝術創作或相關職務經驗四年以上,並有創作論述或專門著作資格應徵者,需檢附相關職務經驗年資證明文件(指在政府機關、學校或公民營機構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任教課程性質相近及程度相當之專門性或技術性職務,由相關單位開立證明文件)。(適用應徵資格第3項)
7、曾從事專業藝術創作展覽資歷九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需檢附相關展覽證明文件及創作論述。(適用應徵資格第4項)
8、提供可於本所教授之3門課程規劃及授課內容大綱。(表格下載) pdf 、 odt
八、資料審查合格者,將個別通知面試或試教。
九、請附回郵信封(含郵資),退還應徵資料用。
十、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造形藝術研究所
Email:em1812@tnnua.edu.tw
TEL:886-6- 6932241
FAX:886-6- 6930451